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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4-28 17:46:00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2012年4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先后深入县人民医院、王母泉啤酒公司、育才酒精公司、城区污水处理厂、高平镇袁家城村、玉都镇康家村、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重点对《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和贯彻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环保监督管理、违法案件查处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1、环保国策地位日益提升。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规划,完善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环保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泾川县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等12份指导性文件,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环保局由原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升格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部门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强化。全面落实乡镇、部门及企业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真奖实罚,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2、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科学制订减排方案,层层落实减排目标。加大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力度,先后建成了王母泉啤酒公司、恒兴果汁公司、育才酒精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全面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扎实推进城区燃煤锅炉污染整治,拆除4吨以下燃煤锅炉16台,新建城东住宅小区、新景花园住宅小区和城北开发新区集中供热站3处,加快了区域集中供热步伐。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3户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建立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运行。到2011年底,全县累计实施减排项目5个,污水处理能力达3000吨/日,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任务。

3、生态示范区创建通过验收。认真贯彻“生态立县”战略,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14个乡(镇)全部完成创建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命名。积极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党原乡、官山林场、玉都镇康家村等13个单位先后受到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表彰命名。提前介入预防,加强源头监管,不断加强王母宫、大云寺、田家沟、南石窟寺景区及石油、煤炭探采区的生态环境监管,有效防止和减轻了生态环境污染,维护了水源涵养功能和生态平衡,确保了生态环境安全。

4、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持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共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2起,依法关停小炼铁企业5户、土法烧制木炭窑27户(220孔),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严格环境准入,狠抓项目管理,先后否决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5个,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了95%以上。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委托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对供水设施周边区域及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并设置保护标识、警示牌16面,确保了饮用水质安全。

5、农村环保工作扎实推进。扎实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循环经济试点等工作。玉都康家、高平袁家城、飞云坡头等6个村顺利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党原乡丁寨村生猪养殖小区、陇新牧业公司、李家笼养鸡园区实施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实现了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玉都镇郭家咀、党原乡高丰、丰台乡张观察等村实施林下生态养鸡48处,有效解决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积极推广生态环保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农村环保工作水平和层次不断提升。

6、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115万元,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进行调试,计划6月底全面投入运行。全力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投资4587. 7万元,在王村镇墩台至二十里铺村泾河南岸选址实施了城区饮用水源工程,于2011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有效保证了县城居民饮水安全。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78万元,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并投入规范运行,配套压缩式垃圾车、履带式推土机等机械设备14台(件),设置垃圾斗(筒、箱)400个,建立了“全天保洁、及时清运”的长效管理机制。

7、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积极探索环保工作新机制,不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在北塬片区和南塬片区成立了党原、高平2个环保所。积极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实施了办公用房改扩建工程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购置了执法车辆、取证仪器和监测设备,建立完善了应急监测和信息统计体系,环保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基层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少数单位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轻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企业国策意识淡薄,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上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和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个别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乱扔生活垃圾、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破坏绿化的现象屡禁不止。

2、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旧城区集中供热步伐缓慢,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城区污水管网尚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地段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排洪渠,雨水污水合流。县城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滞后,达不到规范要求。石油勘探距水源地保护区太近,县城水源地内现有泾河肉联厂和种鸡孵化厂2户企业,形成新的污染源。个别企业规模较小,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隐患较大。

3、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权相互交叉,“大环保”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二是规划、建设不相统一。污水、供热管网等未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致使管网布局不够合理。三是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形成,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4、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环保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和核与辐射管理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三、今后工作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县环保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住建、水务、公安、工信等部门参加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群众参与、领导决策的综合决策程序。严格实行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2、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要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财政在节能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作用。健全企业和社会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修复”的原则,督促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吸收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3、坚持环保先行,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做好城区部分地段管网的改造工作,努力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调度,努力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后续工程建设进度,配套安装中控化验设施,做好操作管理人员培训、活性污泥购置、污水处理费定价等有关工作,尽快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投入正常运行。

4、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对各级政府、单位和企业,目标考核实行量化,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群众生活饮用水质安全。

5、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市、县确定的重点挂牌督办企业,要明确整治要求,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治到位,对严重污染环境、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要开展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检查,保证治污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偷排、漏排和直排。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在线联网监控覆盖面,确保所有省控产生污染源的企业都能实行在线监控。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生活垃圾等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修订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行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统一设施等办法,由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城区水源地10公里范围坚决禁止石油钻探。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督促农业主管部门和种植大户加大有机肥的使用,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新农药,推广病虫害生态防治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和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6、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效能。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岗位培训、专业进修、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成立环境监测机构,配强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切实加强区域环境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环境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协调督促有关乡镇尽快成立环保所,配备专职环保员,将环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建立群众信访和热线举报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