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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6-29 17:46:00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2012年6月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部署,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在事先走访征求有关单位及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5月25日,由常委会三名副主任带队,法制工委牵头,部分组成人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参与,组成执法检查组,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先后深入县汽车运输公司、窑店镇中心小学、凤口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公路运输管理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征求意见和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成效

(一)深化宣传教育,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的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浓厚法制氛围。一是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上下整体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使普法宣传的责任落到了实处。二是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牵手平安行”等宣传活动。利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咨询点和在相关报刊、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三是不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结合“平安泾川”、“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一项常态性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师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大了对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针对广大农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机会少的实际,通过展出事故案例展板,发放宣传挂图和警民联系卡、安全提示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不断强化民警和协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交警部门加强对民警和协管员队伍的日常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开展经常性的练兵比武活动,使民警和协管员队伍的规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二)坚持多措并举,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领导、公安主抓、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逐级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二是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入户检验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和发放行驶证。对客运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将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数据和检验、保险、保养、驾驶员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等信息录入电子档案,实行全面监控。对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严格实行强制报废。三是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客运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以案释法,时刻紧绷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这根弦。对驾校学习考取驾驶证的人员,严格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考试,从源头上严把进门入口关。四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深化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尤其是对被全国列为事故黑点的国道312线罗汉洞坡道的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有力地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完善制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增强。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承包、执法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联警、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交警大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制度,坚持全天候上路查纠,加强日常交通秩序维护。同时,根据县域实际,分阶段、有计划地对辖区内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交通安全行为。针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多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了一大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严查、严处、严整、严治的高压态势及氛围,确保了辖区内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执法理念不断提升。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中开展“珍爱生命健康、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素质养成教育,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转变了执法理念,努力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真正把“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到了实处,充分体现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安交警形象,为交通管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创设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仍然存在交通秩序不规范现象。部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还不十分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欠缺。“三无”车辆上路运行,闯红灯、乱穿马路、超员超载等现象时有发生,驾驶员及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问题普遍存在。机动车辆随意掉头、行人无视红绿灯、摩托车等无牌无证行驶等违章违规现象尤为突出。

二是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随着机动车辆的快速递增,使本来就不十分配套的县城停车场建设更显的滞后和力不从心,城区没有专用的停车场所,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车辆大都随意靠近路边停放,客、货车辆混合停靠,不但影响市容市貌,也严重影响了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县乡道路安全标志不到位,警力不足,执法难度大。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镇的不断扩容,各种车辆与日骤增,县境内国、省道及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还没有按规定设置到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公路沿线乡镇村庄和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城区主要交叉路口和居民生活区安全警示灯建设也还不到位,城区红绿灯路口没有电子监控设施,无法通过非现场取证查纠违法交通行为;随着县内新增车辆和因石油开发外来车辆的急骤增加,使的安全隐患的因素不断加大,警力不足的问题也日趋严峻。

四是客车超员超载现象比较严重。当前,随着教育资源布局的改革和调整,周末学生乘车回家相对集中的一中、三中、职教中心等规模较大学校及太平中学、荔堡中学等交通不十分便捷的学校,师生放学乘车困难较大,超员拉运学生现象时有出现,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五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监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不够到位,执法管理缺乏合力,缺乏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致使对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仍存在漏洞和死角;各相关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以罚代管现象相对突出。另一方面,执法不能保持一致性和连贯性,存在时松时紧现象,监管力度仍有待加强。“三无”车辆和“双超”现象依然严峻,道路损毁十分严重。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上,努力做到“三个转变”,即:由单一部门宣传向多个部门宣传转变、由阶段性宣传向经常性宣传转变、由局部宣传向全社会覆盖宣传转变。并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从集镇到乡村,从领导到民众,让全社会的各阶层、各行业都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真正受益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通、文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密切配合,安排一定的时间,利用电视、政府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安全法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课程,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向全县各类学校推广窑店中心小学的“安全教育”模式,常抓不懈,使其常态化。    

 二)进一步营造齐抓共管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县安监、公安、交通、规划、住建及农机等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行政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相互协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结合全县交通安全和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加大对无牌、无证、过期、报废、故意遮挡车牌的车辆以及利用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和整治力度,依法查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及硬件投入,改善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大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力度,完善路牌、标识、监控的配套设施;特别是县城内重点路段电子监控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限内建成投用,乡镇重点路段电子监控年内要努力攻坚得到落实。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一定要足额投入,对城区内的要列入城市管理费内统筹解决。进一步做好县城停车场(泊位)规划编制,可尝试利用有偿停车收费的措施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目前停车泊位不足的区域,公安交警部门要协同规划建设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设置警示标志。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事故高发时段、地段的疏导与巡查;依法加大执法力度,联合交通、农机、工商、规划、住建等部门,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增设电子警察监控点,不断提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率和处罚率;质监、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营运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人员从业资格关。适时更新出租车,规范出租车运行机制。严厉打击黑车,有效遏制客车超员(尤其是学生上下学时段)和私自提高票价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进行事故处理,不断提高执法执勤能力。严格执法责任,加强说理执法,人性化执法。从而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可爱可敬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为促进平安泾川建设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