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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13 17:02:44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2015年1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任小平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雄伟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梁小峰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新义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任小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喜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